关于2016年上半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11:04 分类:院校信息

硕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

      根据《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河海研[2011]41号)、《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河海研[2011]42号)、《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河海研[2011]50号)、《河海大学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办法》(河海商[2009]11号)、《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河海商学[2011]2号)、《商学院、企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河海商学[2015]22号)文件精神,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为提高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帮助导师更好地了解研究生的论文情况,维护导师的学术声誉,杜绝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学术失范行为,学校决定启用查重检测系统。研究生学位论文送校内抽检、评阅前进行检测(完成论文预答辩)。

二、所有在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都必须履行学位论文校内抽检程序。学位论文校内抽检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

三、自2009年4月16日起,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论文评阅过程中,对其中1名评阅专家采用“双盲”方式送校外进行评阅。论文盲评工作由学院教务与学位管理办公室组织。

四、为保证学位论文检测、校内抽检和“双盲”评阅的时间,集中受理时间:2016年3月15日和2016年4月6日,地点:江宁校区博学楼主楼206。

五、凡不履行学位论文检测、校内抽检和“双盲”评阅程序自行组织答辩的,将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六、申请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在预答辩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⑴《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填写完整到第6页)一式两份(A4、16K各一份),学院审批意见由教务与学位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⑵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篇的原件和复印件(与申请书第4页所填写的一致),

ⅰ中文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全文;

ⅱ会议:目录、全文、检索证明;

ⅲ外文学术期刊:全文、检索证明;

⑶《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需填写完整;

⑷《硕士研究生教学环节成绩登记表》一份,“文献阅读”和“社会实践”由导师评分;

⑸《硕士论文评阅书成果创新表》一份(限A4纸1张);

⑹符合隐名评阅要求的学位论文1份(不出现导师、作者、致谢等,封面按样本填写);

⑺隐名评阅费100元;

⑻纸质稿《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1份(导师签名)。

请于2016年3月15日前通过sxyym@hhu.edu.cn邮箱提交两个文件:

⑴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参照《河海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规定》),文件名(主题附件):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下划线),发送学位论文格式要求:WORD排版(2003版),必须按要求发送(否则无法进行检测);

⑵电子版《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请按格式填写并Excel),文件名(主题附件):学号姓名,必须按要求发送。

课程成绩单由教务与学位管理办公室负责打印、审核盖章。

七、《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硕士研究生教学环节成绩登记表》、《硕士论文评阅书成果创新表》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封面》、《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请到商学院网站下载(商学院→硕士→表格下载)。

九、请关注《关于2016年上半年学位评定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特别提醒:

学位申请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评阅书、决议书)请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制定的标准格式填写,不得改变标准格式,所有填写材料均不允许粘贴。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