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科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6-04-16 10:04 分类:学科介绍

专业代码:030505   所属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培养人们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科。中国药科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主要特色是“两个结合”,即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实务相结合;一般思想政治教育与医药行业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特别是医药院校和医药行业所需的具有一定药学基础的有特色、高素质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全面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熟悉思想形成、发展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3、熟悉医药行业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特点和规律,了解一定的相关药学基础知识。

4、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并能阅读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动态。

5、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胜任与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和党政、群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医药伦理学

2、思想政治工作实务

3、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教育

4、心理健康教育

5、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史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硕士生入学后一年内确定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经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组研究批准后,送校研究生部备案。在未确定导师前,由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组集体指导。确定导师以后,在学科组统一协调下,由各导师负责具体的培养工作。

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生一般为3年,未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者可申请推迟答辩,但推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至少修满4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不超过15学分,其余学分在导师指导下从《硕士研究生课程一览表》中选修。本着取长补短、资源互享的原则,本硕士点可以与其它高校相同或者相似硕士点相互选课、互认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及安排见下表:

课程

学分

学时数

教学方式

考核方式

1、公共必修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4

授课

考试

自然辩证法

2

51

授课

考试

英语

4

68

授课

考试

2、专业必修课

医药伦理学

2

34

授课

考试

思想政治教育学

2

34

授课

考试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

34

授课

考试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2

34

授课

考试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史

2

34

授课

考试

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方法

2

34

授课

考试

思想政治工作实务研究

2

34

授课

考试

3、选修课

在导师指导下从《硕士研究生课程一览表》中选修。

五、中期考核

为保证培养质量,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由社科部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负责,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终止学习,实行中期淘汰制度。

六、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

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是培养和检查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主要环节。研究生论文应该围绕本学科发展方向选择研究课题,确定论文题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文献阅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广泛进行文献调研,对拟选题所涉及的背景知识和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以讲座形式进行考核。

2、论文选题:结合调研结果,由指导老师最终确定选题,所选课题应有一定的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预期对本学科的发展或对社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3、成果发表: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应不断总结阶段性成果,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公开发表论文的规定》,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质量,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

4、学位论文: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研究课题,在第三学期末第四学期初向导师递交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报告应包括:

(1)论文选题的来源、依据。

(2)选题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

(3)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4)论文设计方案(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法、资料收集方法、统计处理的方法等)、实施计划进度及预期结果。

   (5)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

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由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组组织有关专家审议通过。凡不按时提交开题报告或者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其论文答辩不予受理。

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论文应具备系统性和科学性,基本论点和结果正确,方法可靠,数据真实,分析严谨,文字通顺,应能反映研究生具备独立从事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的能力水平。

(2)论文应具备新颖性和先进性,在课题主要研究领域有所发展,取得新见解、新知识、新发现、新发明、新理论,或对促进社会发展或国民经济发展具有较重要作用。

(3)研究生论文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和抄袭内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教学和生产实践

教学和生产实践是培养研究生教学、科研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研究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不可缺少的环节。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完成不少于14标准学时的教学和生产实践,由接收单位写出鉴定,归入档案,未完成者,不得进行论文答辩。

在职研究生必须认真完成所在单位分配的教学及科研任务,但根据教学安排的整体情况,可酌情减少教学工作量。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