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4 11:04 分类:院校信息

各研究生培养院部: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6〕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开展我校评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省教育评估院给我校2016年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申报限额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6篇、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8篇、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2篇。

二、评选范围

(一)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参加评选的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同时须有2名该专业学位类别教指委成员或2名与该专业相关的省定产业教授(第三批)联名推荐。

(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校内评选

(一)符合参选范围和条件、导师认为确属优秀的学位论文,可向研究生院申报参评,研究生院于4月22日在玄武门校区新科研大楼前楼103房间集中受理申报材料。

(二)如校内申报论文数超过省里给我校的限额,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校内评审的原则是择优遴选,同时适当兼顾学科分布。

(三)校内评审结果上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评估院。监督电话:86185286,电子邮箱:fengguoxu@cpu.edu.cn。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省教育评估院的材料

1.纸质材料

(1)学位论文一式3本;

(2)学位论文推荐表2份;

(3)作者简况表2份;

(4)有关证明材料(1份,须装订成册);

(5)专业学位论文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2份;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二)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

(三)参评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参评论文纸质材料于4月22日报送到玄武门校区新科研大数前楼103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联系人:刘会胜,电话:86185285,电子邮箱:liufs3873@163.com


附件:

1.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报表格包.doc

2.关于提交申报材料的说明.doc

3.成果证明材料封面样式.doc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