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我校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 16:06 分类:院校信息

本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

二、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申报条件

1.“十三五”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学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

2.高校优势学科二期项目立项学科(含支撑学科)和省重点序列学科(含支撑学科)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数量

本次遴选实行限额申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在“十二五”省重点学科数量基础上可增报2个学科,也可不增报。“十二五”省重点学科以苏教研〔2011〕14号、苏教研〔2012〕2号、苏教研〔2014〕7号文件公布为准,我校“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限额见苏教办研﹝2016﹞2号附件1。

三、项目申报和评审

(一)部门申报。各部门根据建设范围和类别,按照申报条件和限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填写“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苏教办研﹝2016﹞2号附件2)。

(二)校内评审。根据申报情况,将通过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上报省教育厅的学科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部门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材料严重失实,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于6月20日前向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701室)报送《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支撑材料包括《申报表》中所列的学科建设基础的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合订本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统一盖章后上报省教育厅。

同时,请各部门将《申报表》的WORD和PDF版本、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格式)压缩成RAR格式提交。联系人:王竹君,电话:86718663,电子邮箱:wangzhujun1989@126.com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2号)见网址:http://xwb.jsjyt.edu.cn/showCounts.aspx?id=2466
         
         附件1:“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限额表
         附件2:“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