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参考试题答案

发布时间:2015-11-14 13:11 分类:内部资料

一、双向选择题(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两项正确答案,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 CD

2. AC

3. BC

4. BD

5. AB

6. CD

7. CD

8. AC

9. BD

10.AB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20043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对我国国家机构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完善:(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上增加“特别行政区的代表”

2)增加了国家主席的职权

3)调整了国家机关的部分职权。

4)调整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2、简述我国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上述规定表明了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的性质和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中的地位。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是在全国人民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

最高代表机关,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它通过立法活动,使党和全国人民的意志在

国家生活中得到体现。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所决定, 它在我国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其它

任何国家机关相对全国人大而言,都处于从属地位。

3、选举权利保障是指公民在行使选举权利时具有充分的物质和法律保障。

1)选举的物质保障是指选举经费全部由国库开支。

2)选举的法律保障首先是指选举法规定了选举的原则、程序、选举权的救济措施等内容,

有效的保障了选举的顺利进行。

其次是选举法及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了对破坏选举的行为的制裁措施。

4、(1)宪法的价值在于依据宪法所建立起来的宪政秩序

2)宪法的价值在于建立和维护一个和谐的社会关系

3)宪法价值体现在促进自由,保障人权

4)宪法的价值体现在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5)宪法的价值在于实现公平正义

三、论述题(10分)。

1、我国国家机构的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均应对其

后果负责。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工作责任制。 2 分)

1)集体负责制,如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各级人民法院及各级人民检察院等都实行集体负责制。 实行集体负责制是指一切重大问题必须举行会议讨论,每一参加讨论的成员权利平等,在表决中每人只有一个投票权,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集体负责制可以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避免主观片面性。 4 分)

2)个人责任制,个人责任制又称首长负责制。个人责任制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在执行

决定时必须个人分工负责, 以免出现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不正常情况。 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即为个人责任制的形式。个人责任制能够迅速贯彻执行法律,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4 分)

四、案例题: (共 1 小题,共 10 分)

参考答案

1、从该案的具体情况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看,人民法院对王春立等起诉民族饭店作

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是正确的。 因为该案不符合我国选举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条件,一是王春立等 16 名员工已经纳入选民名单,不属于对选民资格的争议;二是没有向选举委员会申诉;三是起诉时已经过了投票日。 4 分)

2 我国现行法律对公民选举权的救济存在着不足。 公民的选举权利是一项完整的权利,

从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看, 既包括选举权也包括被选举权, 传统的观点往往将选举权理解成投票权,这在选民资格的救济程序中已经得到印证。实际上,选举权不仅包括投票权,还包括提名和确定候选人的权利, 选举结束后监督和罢免代表的权利等一系列的环节, 现行法律仅仅救济选民资格,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3 分)

3、应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选举权救济制度。长远看来,将选举诉讼作为一种独立的诉

讼程序似乎更为合理, 在条件成熟时我们可以考虑将选举诉讼纳入宪法诉讼的范畴。 选举权是公民的宪法权利, 建立适合中国特色的宪法诉讼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选举权利救济的最终途径。(3 分)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