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一)

发布时间:2015-11-19 15:11 分类:内部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 )
 A.司法解释
 B.文理解释
 C.目的解释
 D.扩大解释
【答案】B
【解析】人民法院对甲的行为是严格依照《刑法》规定进行的,没有扩大或者缩小理解。因此,B项当选。
 2.2012年5月,缅甸籍毒贩糯康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杀害了十余名我国船员,后被老挝移送我国受审,我国司法机关关于对于糯康进行刑事审判的依据是( )。
 A.属地管辖权
 B.保护管辖权
 C.普遍管辖权
 D.属人管辖权
【答案】B
【解析】《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糯康是在泰国杀害中国船员的,符合《刑法》有关保护管辖权的规定。因此,B项当选。
 3.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罚金规定的是( )
 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B.不允许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代为垫付罚金
 C.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
 D.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确定不能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
【答案】A
【解析】《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因此,A项符合,当选。司法解释允许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垫付罚金,因此,B项不选。
 4.甲(15周岁)拐骗一名男孩,准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A.绑架罪
 B.拐卖儿童罪
 C.故意伤害罪
 D.非法拘禁罪
【答案】C
【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只有C项符合,当选。
 5.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
 A.应以教唆定罪处罚
 B.应认定为爆炸的犯意表示
 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减轻处罚
【答案】D
【解析】甲教唆乙实施爆炸罪,乙未实施,属于刑法上的教唆未遂。《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D项当选
 6.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种类的依据是()
 A.作用
 B.作用为主,兼顾分工
 C.分工
 D.分工为主,兼顾作用
【答案】B
【解析】我国《刑法》各共同犯罪人包括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显然,前三种人是以作用为划分标准,只有教唆犯出于分工。因此,B项当选。
 7.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 )
 A.继续犯
 B.结合犯
 C.状态犯
 D.连续犯
【答案】A
【解析】绑架开始,被害人人身被侵犯的状态开始;绑架结束,被害人人身被侵犯的状态结束。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本质一样,都是继续犯。因此,A项当选。
 8.2000年3月1日,甲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09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10年6月7日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
 A.不受限制
 B.应从2000年3月1日期计算
 C.应从2009年9月7日期计算
 D.应从2010年6月7日起计算
【答案】A
【解析】《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A项当选。
 9.甲驾驶货车途经某村庄时,刮到了路边的赵某。甲从后视镜中看见赵某被抢挂在车后,但为逃避责任继续行驶,致赵某被拖死,甲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
 B.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
 C.故意杀人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C
【解析】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赵某的死亡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成立故意杀人罪。因此,C项当选。
 10.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共引诱2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对甲的行为()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C.应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D.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答案】D
【解析】《刑法》第224条之1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是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此,D项当选。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