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发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13 11:04 分类:院校信息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要求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学校的复试办法确定分数要求。

二、调剂原则和程序

根据南师大研究生院之前公布的“双985”调剂政策,我院已经在递交调剂材料的同学中择优遴选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复试安排

1.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时间:3月25日9:00-16:00,地点:仙林校区体育中心。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复试费,否则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时间:3月24-25日,9:00-16:00(中午均不休息);地点:仙林校区校医院。

3.复试报到、笔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

复试

校区

时间

具体地点

报到

随园

3月25日

9:00-16:30

400号楼105室

(考生在仙林校区完成资格审核、体检后再到随园校区社发院报到,报到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复试通知、资格审核流程表)

笔试

随园

3月26日

9:00-12:00

电教楼,具体教室

报到时确定

面试

随园

3月27日

8:00开始 

400号楼和600号楼,具体见报到时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参照南师大研究生院公布的计算方法。

五、录取规则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信息公开

复试及录取过程中,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3598252

七、其它

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