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在学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指导下开展本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学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njnu.edu.cn。
美术学院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
朱毅,刘赦,张梅,胡中节,倪建林,陈亮,林逸鹏,常汉平,许宁
二、学院接收专业和名额
美术学院所有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学生。招生名额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三、接收条件
“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及相关专业院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院支持政策
参见学校工作办法。
五、时间安排、推免程序及其他要求
1.时间安排
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程序
(1)推免生申请
推免生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申请信息。
推免生可填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超过48小时后可修改某个志愿。
(2)复试
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学院组织复试工作(推免生复试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予以审核)。复试结束后,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内维护复试成绩。
(3)拟录取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催促推免生尽快点击同意。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公示
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外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复试办法
面试。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择优录取。
根据美术学院复试阶段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由推免生点击同意。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推免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4) 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3.关于取消待录取。
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原则上不同意取消待录取。
八、信息公开
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8589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