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院关于确定2016级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前5%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4-13 10:04 分类:院校信息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宁师研〔2014〕19号)第六条,入学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5%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可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请各学院在招生的复试环节确定名单,经学院初评,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拟确定以下研究生同学参加5%,现予公示,如有异议,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反映,电话:025-85898099。名单如下:

 

姜贇  李海若  韩同贇 谢雨颖 林敏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