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博士生学籍处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3-25 09:03 分类:院校信息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学校对2007级及以前入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分批进行了学籍处理。对于截至2016年1月31日仍未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者,学校作出以下学籍处理决定:

     一、少数申请延期的博士生,经导师、学院和学校审核同意,延期至2016年11月30日,由学院负责告知并签署告知书。

     二、未经学校批准同意延期的其他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一律取消学籍,并不再受理博士学位申请。

特此通告。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