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14:05 分类:院校信息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申报人和各学院认真阅读《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6年)》(附件2),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1、  全日制在读一年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2015级专业硕士生)和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2014秋博和2015春秋博士),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者;

2、  已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博士科研创新计划申报书中“研究工作的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发表被SCI或SSCI收录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核心期刊(或EI或CSSCI)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专硕科研创新计划申报书中“研究工作的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申请专利1项或核心期刊1篇。

三、名额分配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分配给我校“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名额如下:

1.博士科研创新计划:省立省助31项,省立校助95项,省立省助限资助部分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

    2.专硕科研创新计划:省立省助13项,省立校助32项。

各学院应积极宣传,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和专硕研究生进行项目申报。各学院应至少完成最低项目申报数,多报不限。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排序,排序体现在汇总表上提交。各学院最低申报项目数为:


学院

最低申报项目数

博士

专硕

航空宇航学院

34

6

能源与动力学院

13

5

自动化学院

25

8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8

3

机电学院

21

8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14

5

民航学院

5

1

理学院

6(理学)

1

工学申报数不限

经济与管理学院

13

4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3

4

艺术学院

---

2

外国语学院

---

1

航天学院

1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8

3

合计

150

52

*指标分配依据为各学院2014春、2015春秋在读博士生和2015级专硕研究生的规模测算。


三、申报流程

5月5日—5月20日:申报人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1-1-1)、《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1-1-2),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1份及电子文本提交各学院。

5月21日—5月25日: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并完成初审和排序。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3-1-3-1)、《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附件3-1-3-2)。

5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汇总表及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1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提交各项目申报书、汇总表、信息表的电子文本至邮箱:lisha@nuaa.edu.cn。

5月25日-6月3日:研究生院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6月3日-9日:按要求进行公示。

6月10日: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