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后,硕士生于规定日期之前应向院里提交下列材料:1、学位申请书二份(P.4请教务老师审核成绩盖章后到院办盖公章;在 P.9请将教研室主任签字栏填好,院系意见一栏请勿填写。)2、学位申请书附件一 一份3、学位申请书附件二 二份4、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送审表 一份5、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一份6、表决票 三张 7、申请学位的文章复印件(导师签字)或正式接收函 一套
8、大信封一个(用于装以上材料,请在信封上填写姓名、学号、专业、导师、联系方式)
(教学科研综合楼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