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学考研经验分享(附真题)

发布时间:2018-01-07 10:01 分类:历年真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宪法学

一、双项选择题(略)

二、简答题

1.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

经济所关心的是如何产生更多的产品,政治关心的是如何分配生产出的利益。政治制度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经济制度。宪法对经济的作用主要有:

(1)通过建立稳定的政治、社会秩序,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来确保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个国家经济能否发展,取决一个国家能否建立稳定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我们只有建立宪政体制,以宪法为中心来实现政治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的政治环境。

(2)通过确定经济所有制形式影响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主要是以私有制为核心,社会主义国家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制。对经济所有制的规定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

(3)通过确定经济管理体制影响经济的发展。过分强调经济的自由导致了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也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后来通过宪法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力度,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2.简述抽象性审查和附带性审查

宪法监督的方式分为事先和事后

(1)事先审查(预防性审查、事前审查):是指在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件颁布生效以前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如果不存在违宪问题,就批准其生效;如果存在问题,则不予批准。事先审查一般由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主动进行,或由立法机关提请宪法监督机关进行。

(2)事后审查

事后审查:是指对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等颁布之后,在执行和适用过程中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抽象性审查:指生效的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或适用过程中,因对它的合宪性产生怀疑而予以审查,或因特定单位或特定人就有关法律、法规是否条例宪法提出请求时,才予以审查。这种审查不涉及宪法的争讼,而仅仅是对法律条文进行审查。附带性审查:指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进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进行的审查。

3.简述我国国务院的会议制度

国务院实行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

(1)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①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②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国务院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2)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①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②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③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4.简述“主权在民”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1)把主权在民原则作为宪政理念的核心提出来,引导和感召人民进行民主革命。1776美国《独立宣言》,1789法国《人权宣言》以及1215英国《自由大宪章》都蕴含这一原则。

(2)近代宪法多在序言或总纲中鲜明地表达主权在民原则,构成宪法的重要内容。总之,其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在各国宪法中,只是在表述方式略有差别。

(3)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并没有使用主权,而是使用了“一切权力”,其实质仍体现了主权在民原则。

三、论述题

1.限制人身自由应符合的要求

人身自由侵害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私人行为的和国家公权力的侵害,对于前者国家有义务通过立法遏制侵害,对于后者,需要通过宪法监督机制来控制国家权力的滥用。人身自由的限制:

(1)正当目的,只有处于维护公共利益所必须的时候才可以通过法律对人身自由限制

(2)法律保留 人身自由是很重要权利,必须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才能设定对人身自由限制。

(3)正当程序,各国宪法都要求对人身自由的任何措施必须经过公平公正的程序

四、案例分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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