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 13:03 分类:院校信息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学位授予管理规定(试行)》(河海研〔2013〕77号)的相关要求,现对2013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进行中期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标准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要求上进,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2. 按照入学时培养要求完成规定的直博生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或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加权平均不低于80分。

3.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至少在外文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1篇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1项发明专利授权(每项专利须由全体专利发明人授权,仅限一名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使用)或1项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证书)或者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位)、二等奖(排名前3位)、三等奖(排名前2位)。成果均应以“河海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 完成文献综述报告和论文开题报告。

二、中期考核程序

1. 申请参加中期考核的直博生,填写《河海大学直博生中期考核表》(格式见附件2)后,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于6月6日之前报所在学院。

2. 各学院对直博生在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对考核等级进行初评,将《河海大学直博生中期考核申请表》(一式二份)、《中期考核初评结果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和《学院直博生学术成果统计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的纸质版于6月13日前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闻天馆621),并将中期考核初评结果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hupyb@hhu.edu.cn。

3. 研究生院于6月27日前成立中期考核专家组,对直博生的课程学习、科研能力、论文选题等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公布中期考核评定结果并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实施中期分流。

4.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直博生,应事先申请,经过导师、学院同意,于5月31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直博生中期考核要求完成中期考核工作,未完成者取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按劝退处理。

 

 

附件1:河海大学2013级直博生名单.doc

附件2:河海大学直博生中期考核申请表.doc

附件3:学院直博生中期考核初评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4:学院直博生学术成果统计汇总表.xls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