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7 16:06 分类:院校信息

有关院系:

请参加学校“二三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试点且通过专家评审的院系,根据本院系“二三三”改革方案,参照《南京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南研院【2001】2号)及校学科与发展规划办公室公布的最新学科目录,修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及时安排相应的教学活动。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将从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一级学科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一级学科进行修订;按二级学科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二级学科修订;招收直博生的院系单独修订直博生的培养方案。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类别分为A、B、C、D四类:A类:全校公共外语、政治理论等学位课程(7学分)、B类: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公共学位课程(3-6学分)、C类:以二级学科(专业)为特色的专业学位课(6-8学分)、D类:全校或各院(系)开设的选修课程。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直博生政治公共课应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生政治课程及博士生政治课程学习,英语课可直接参加博士生英语课程学习。

三、根据学校《“二三三”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试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主要建设四类重点导向类课程:转型期基础课程、学科核心课程、方法类与实践类课程、交叉类与前沿类课程。在课程编排上,以上四类课程要根据其内容属性落实分类到B类、C类或D类课程中。新增课程、课程名称变化的改造提升课程,课程编号重新续编。课程设置部分填写要求请见附件

四、修订后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体现学科优势和特色,有利于拓展研究生的培养宽度和深度。

五:各院系培养方案经院系学位委员会讨论后,请于七月八日前将纸质档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02),电子档发至:pfqiu@nju.edu.cn。研究生院将于8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培养方案公布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供2016级新生查阅。

联系人:仇鹏飞,联系电话:89685303。


附件.docx

成功学员

Successful students
  • 王庆杰中国人民大学
  • 何娟南京大学
  • 吴文聪中国政法大学
  • 李佑哲中央音乐学院
  • 王振清华大学
  • 伍厚至清华大学